$ 0 0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去年開車途中多次煞車,短短500公尺23秒內煞車8次,被後方駕駛人拿畫面檢舉,交通裁決處認定他無故煞車,影響用路人安全,開罰1萬9千8百元、吊扣牌照三個月。但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供稱這裡是險降坡路段,路邊都有開慢一點的標示,他才會依標示減速,法官採信他的說法,認為他只是安全顧慮過於謹慎而非任意,因此撤銷罰單。